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比赛信息 比赛信息

田径竞赛裁判工作手册内容,田径竞赛裁判工作手册

tamoadmin 2024-07-02 人已围观

简介1.运动会田径比赛裁判的工作总结2.田径运动会检查长、检查员工作细则(详细)3.在田径运动会中,对于分道跑项目的比赛,终点裁判员是如何科学合理的进行分工?如何准确判定名次?4.田径各项裁判长职责5.求2011田径裁判规则以及裁判法电子版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教学目的和任务:1、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和裁判方法。2、通过教学与实践,初步具备小型田径运动会的裁判工作能力。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

1.运动会田径比赛裁判的工作总结

2.田径运动会检查长、检查员工作细则(详细)

3.在田径运动会中,对于分道跑项目的比赛,终点裁判员是如何科学合理的进行分工?如何准确判定名次?

4.田径各项裁判长职责

5.求2011田径裁判规则以及裁判法电子版

田径竞赛裁判工作手册内容,田径竞赛裁判工作手册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教学目的和任务:

1、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和裁判方法。

2、通过教学与实践,初步具备小型田径运动会的裁判工作能力。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聘裁判员,进行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求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一个能战斗的集体。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用。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进行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需要掌握田径竞赛规则。由于基层单位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的性质,因此,竞赛规则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中或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进行说明。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高度项目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全能运动项目,以各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定名次。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此种抽签应在有关裁判长领导和组织下,成绩相等的运动员自己抽签决定。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这些成绩相等运动员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相等时,则并列。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成绩相等的录取办法: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如涉及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的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提升和降低的高度,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一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如涉及其它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的项目较多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二)径赛主要规则

1、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的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犯规2次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全能运动员三次。

2、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3、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得继续比赛。

4、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5、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6、如用3只秒表计成绩,应以2只表所示成绩为准;如各不相同,则以中间成绩为准。2只表,应以成绩较差者为准。

(三)田赛主要规则

1、跳高比赛时,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在规则第12条1(a)、(b)、(c)的全能比赛中,每轮的横杆提升高度均为3厘米。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或(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试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每次升高横杆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测量横杆高度。当横杆放置在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进行审核测量。如果自上一次测量高度后,横杆又被触及,在后继的高度的试跳之前,裁判员必须再次测量横杆高度。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有关裁判员或裁判长应征求该运动员的意见,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移动跳高架或立柱,除非有关裁判长认为该起跳区或落地区已变得不适于比赛。如需移动跳高架或立柱,应在试跳完一轮之后进行。

2、所有田赛远度项目比赛时,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成绩较好的前八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如第八名成绩相等,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或掷3次,如不足八人,则均有6次。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道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判为试跳失败:(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外地面;(b)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c)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d)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e)采用任何空翻姿势。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1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40米,条件许可时,至少应长45米。助跑道宽度最小l.22米,最大l.25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助跑道。助跑道的左右最大倾斜度不超过1:100趴在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为有助于助跑和起跳,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放置l~2个标志物(由组委会批准或提供)。如果不提。供此类标志物,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布,但禁用粉笔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似物质。起跳板是起跳的标志,应理入地下,上沿与助跑道及落地区表面齐平。起跳板靠近落地区的边沿称为起跳线。紧靠起跳线前应放置一块橡皮泥显示板,以便于裁判员进行判断。如不能设置上述装置,应采用下列方法,紧靠起跳线前沿铺设软土或沙子,宽门厘米,与水平面成30度角。起跳板至落地区远端的距离不少应为10米。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的距离为1~3米。

3、三级跳远的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运动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试跳失败。

4、推铅球比赛应抽签决定运动员试掷顺序。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掷3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掷3次,试掷顺序与前3次试掷后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试掷结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按规则第146条3处理。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掷6次。比赛开始前,运动员可在比赛场地练习试掷,练习组应按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并始终处于裁判员的监督之下。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持器械练习,无论持器械与否,均不得使用投掷或落地区以内地面练习投掷。应从投掷圈内将铅球推出。运动员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试掷。允许运动员触及铁圈和抵趾板的内侧。应用单手从肩部将铅球推出。当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试掷时,铅球应抵住或靠近颈部或下颌,在推球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不得将铅球置于肩轴线后方。不允许使用任何装置对投掷时的运动员进行任何帮助,例如使用带子将两个或更多的手指捆在一起。除了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以外,不得在手上使用绷带或胶布。不允许使用手套。为了能更好地持握铅球,运动员可使用某种适宜物质,但仅限于双手。为了防止手腕受伤,运动员可在手腕处缠绕绷带。为防止脊柱受伤,运动员可系一条皮带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的带子。不允许运动员向圈内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投掷后,如果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和抵趾板上面,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铅球推出,均判为一次投掷失败。如果在投掷中未违反上述规定,运动员可中止已开始的投掷,可将器械方在圈内或圈外,在遵守本条第12款的前提下,可以离开投掷圈,然后返回圈内从静止姿势重新开始投掷。铅球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测量成绩。从铅球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离开投掷圈时首先触及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白线后沿的延长线应能通过投掷圈圆心。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一次投掷成绩,包括因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掷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其他投掷项目比赛,除场地、器械和投掷方法与铅球有差异外,比赛规则与铅球基本相同。

三、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方法

径赛裁判工作方法

A、检录工作方法

赛前工作:

1.主裁判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安排人员分工,制定检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

2.向编排记录组索取已经确认的竞赛日程表、运动员分道分组表(或径赛卡片)和接力棒次表,根据径赛回程制定检录时间流程表。

3.准备检录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检录处标志牌、检录时间公告牌、文具、各种表格、手提喇叭、裁判桌椅、运动员休息凳、安全别针、针线、卡尺等。采用终点电动计时时,还需准备道次小号码、长跑顺序小号码。

4.重大比赛时,要预先熟悉竞赛规则中有关运动员服装、比赛用鞋、提包和用品上的广告规格的规定。必要时,复制数份广告规格表,以备检录时查用。检查运动员的练习场地、器材、卫生间及进入比赛场地的通道设置是否合理。

赛中工作:

1.主裁判领导全体检录员在每个比赛单元的第一项比赛开始前60—90分钟到达检录地点,清理工作场地,进行赛前准备。

2.用广播和张贴形式宣布检录地点、本单元各比赛项目检录时间表和检录注意事项。

3.每项检录前10分钟预告检录的项目、检录开始时间、检录结束时间、比赛时间、检录要求等事项,通知有关运动员按时前来检录。

4.检录。重大比赛,由人口检查员开始检查该项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及号码,做好记录,指引运动员进入检录地点交该项捡录员(组)进行检录。

一般比赛,由该项检录员(组)按照比赛分组分迈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

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身份、号码、服装、比赛鞋、携带物品等是由符合规则规定。如采用终点电动计时,在进行径赛项目检录时应分发道次小号码或长跑顺序小号码,提示运动员正确佩带,防止脱落、颠倒等。检录员应事先准备充足的别针、针线等物品,便于运动员使用。

由于国际田联在规则中对比赛的广告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重大比赛、特别是在国际比赛中,一定要认真检查服装、鞋帽、提包等物品上的广告,不符合规则规定的一律不准带入比赛场内,并交物品保管员登记保存,送赛后控制中心处理。

检录时间截止,未到达的运动员均以比赛弃权论。

5.将各项比赛实到人数与秩序册核对,填写检录表、记录缺席运动员统计表,调整径赛卡片和径赛成绩表。

6.按时将运动员列队,沿指定路线带人比赛场地,交发令组接收。同时将检录单交发令组、计时组、终点组、检查组和宣告组各一份。

4x100米接力比赛时,应先后带各棒运动员入场。除将第一律运动员带到起点交发令组外,将二、三、四棒运动员交各接力区检查员。

4x 400米接力比赛时.将各棒运动员同时带到起点交发令组。

7.每项比赛后,服务员或检录员回收小号码。

赛后工作:

召集全体裁判员总结,根据大会要求,写出书面总结,报送总裁判长。清点物品,如发现有运动员遗留物品,立即送交大会有关方面归还。

B、发令裁判工作方法

起点裁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运动会的比赛日程,组织各项径赛运动员合理地、机会均等地起跑,准时开始比赛。举行中小型田径运动会.径赛起点裁判员通常设置发令员1~2人,召回发令员1—2人,助理发令员1—2人,服务员若干人。举行大型田径运动会时,起点裁判员的人数可有所增加。起点裁判工作应在径赛裁判长的领导下,由发今员具体负责。

赛前工作:

1、发令员组织全组人员学习规则及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详细的分工,制定工作细则,组织裁判工作实习。

2、检查比赛场地、器材和用具(如起点线、起跑器、发令枪、子弹、发令台、通讯器材等),熟悉比赛场地和起点位置。

3、与终点摄影计时、人工计时、终点名次组一起进行现场联合实习,研究工作配合问题,对服务员进行培训。

4、与检录组研究工作中的互相配合,明确径赛运动员的入场时间。

5、准备好工作所需用具、表格等。

6、有接力项目时,助理发令员负责准备接力棒。

赛中工作:

1、按规定时间(通常提前1小时)到达比赛场地,检查布置场地、器材。

2、按下列原则布置发令台:使发令员能看清并用狭窄的视角就能观察到所有起跑的运动员;能够让计时员及风速测量员清楚地看到发令员枪烟。

3、发令员、助理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各就各位。

4、终点摄影计时组的工作人员向发令员报告传感器与终点摄影计时装置已准备就绪。

5、赛前3分钟,助理发令员通知运动员停止练习,组织运动员站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待命。

6、赛前2分钟,指挥中心发出即将比赛的信号显示运动员的比赛项目、赛次、组别、道次、姓名、单位,同时宣告员介绍运动员。

7、召回发令员、助理发令员在规定购位置上待命。助理发令员指挥服务员列队将运动员换下的衣服送往赛后控制中心(终点)。

8、宣告员介绍运动员完毕,终点摄影计时组的起点工作人员用对讲机报告即将发令,计时器回零。发令员看到传感器指示灯亮即发出“各就位”口令。

9、助理发令员认真检查运动员的动作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并向发令员举手示意,这时发令员可发出“预备”的口令,待运动员稳定后即可鸣枪。

10、起跑时如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予以指示纠正:起跑器的安装触及起助线,或超越各自的分道线时;在短跑的比赛中未使用起跑器或末使用蹲踞式起跑时;运动员在做各就位”或“预备”的动作时,手、脚或接力棒触及起点线或线前的地面;在弯道起跑时触及右侧分道线外的地面;蹲踞式起跑双手之一不与地面接触,站立式起跑时双脚之一不与地面接触。

如在比赛中采用手计时,发令员在发今前用对讲机或旗示与终点主裁判取得联系,确认终点、计时、风速员一切准备就绪,然后发出“各就位”的口令,举枪至烟屏的中下部,枪要举平,定不动。待运动员稳定后,再发出“预备。口令,运动员全部稳定后,即可“鸣枪”。鸣枪后,枪应稍停片刻再放下。如在比赛中采用电动计时,先用对讲机或旗示与终点主裁判取得联系.待观察到传感器上的“灯亮”,并确认终点、风速员准备就绪,即可发出“各就位”口令,并举枪至烟屏的中下部,运动员全部稳定后,即可鸣枪”。

发令裁判员站位:

直道径赛项目发令时,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和助理发令员的位置如图所示:

图1:直道起跑时发令员的工作位置

图2:弯起跑时发令员的工作位置

图3:弧形起跑令员的工作位置

C 计时裁判工作方法

计时主裁判:

按规定时间带领计时员入场,按顺序就坐;再次明确工作分工和方法,检查秒表,接收并审核终点成绩记录卡片;各项比赛开始前3~5分钟,向计时员宣读本单元比赛项目及顺序,将成绩记录卡交给员下面的计时员并迅速向上传递;当听到比赛即将开始的音乐铃声或其他信号时,提示计时员“回表”,并用简练语言(如“上道”“举枪”等)提示计时员注意;比赛中,若计时员秒表或计时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指示后备计时员替补;每项比赛后,迅速收回卡片(也可按名次收取),核对成绩记录,必要时核查计时员的秒表,无误后签名交径赛裁判长,同时通知计时员“回表”,并示意终点裁判员准备就绪;汁时长应计取每组第一名的成绩,破纪录时,及时检查秒表,同时请径赛裁判长和总裁判审核。

计时员:

回表:听到主裁判“回表”提示后,及时回表,并立即注意起点,辨认所计运动员特征;

开表:当听到‘上道”提示后,注视起点发令员动作,听到“举枪”提示后,立即将秒表置于腰腹部位稳定,注意力集中,做好开表淮备,当看到枪烟或闪光后立即开表;

查表:开表后先看秒表走动是否正常(若发生故降立即如实报告主裁判),并再次查看本计时道内运动员特征、号码、邻近运动员相对位置变化;

停表:当运动员离终点约25米处时,计时员眼睛的主光仍继续看运动员,余光看终点线,做好停表准备;当运动员离终点线10米时,则以眼睛主光看终点线,余光看运动员;当所计运动员的躯干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时停表。此时,目光继续跟踪观察本道次运动员的号码及特征是否与成绩记录卡上的号码相同;

读表:将秒表水平放置胸前,按时、分、秒的顺序仔细观看,如破纪录,应立即报告计时主裁判;

记录:将每一名计时员所计成绩按1/100秒填写在分表栏中,然后,按规则换算成1/10秒填写在成绩栏中,并将所看名次填写在成绩卡上,以供终点裁判员参考。

传递:计时员填好成绩卡后,迅速由上往下传递给计时主裁判,然后,听计时长的“回表”提示,进行下一组次计时。

图4:计时裁判的工作程序

D 终点裁判工作方法

图5:终点裁判员的工作位置

图6:终点裁判员的工作位置

(一)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400米和400米以下项目,4x100米接力)

1 采用按名次分工法

每名终点裁判员主看一个名次,同时兼看一个与主看名次相邻的名次。例如:7名裁判员分别主看前7名运动员,主看第2、3、4名运动员的裁判员分别兼看第l、2、3名,主看第5、6、7名运动员的裁判员,分别兼看第6、7、8名,再设两名裁判员主看第2、3和4、5名(表1)。

表1:终点裁判员认看名次的分工

图7:终点裁判员工作程序

裁判员将所认看的名次填人“终点名次报告表”并交主裁判,两名主裁判分别看1~4名和5~8名。

2.采用按道次分工法

每名裁判员主看一个道次的名次,同时兼看一个相邻名次的道次。例如:有8名裁判员,即由8名裁判员分别主看1~8道的运动员名次,并兼看一个与主看道次的名次相邻名次的道次。

(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

1.按道次分工“人盯人到底”

每名裁判员只看一个道次的运动员名次。当运动员上道时,立即核实号码,牢记其特征。运动员起跑后,注意其跑进中的名次变化,运动员到达终点,判定其名次。

2.按名次分工(4x 400米、4 x 800米接力)

每名裁判员主看一个名次。运动员起跑后,注意观察各队名次变化,随时辨认自己所认名次的道次〔队名或号码〕,牢记最后一棒运动员的号码及特征,并随时注意比赛中的名次变化,待运动员跑至距终点20米时,核实运动员的号码,跟踪到底,判定名次和单位。

E检查裁判工作方法

图8:检查裁判的工作程序

田赛裁判工作方法

图9:跳跃裁判工作程序

图10:跳高裁判员的工作位置

图11:跳远、三级跳远裁判员工作位置

图12:投掷裁判员的工作程序

图13:铅球裁判工作位置图

图14:标枪裁判工作位置图

运动会田径比赛裁判的工作总结

运动会比赛裁判工作总结范文

 运动竞赛裁判理论学习或实践总结报告学生每学期参加一次运动竞赛的理论学习和一次的运动竞赛的组织、管理或裁判工作;或者每学期参加两次运动竞赛的组织、管理或裁判工作。下面我整理了运动会比赛裁判工作总结范文。

运动会比赛裁判工作总结范文

 第十六届运动会田径比赛于11月25日--11月29日在xx举行,能够连续2届担任运动会的裁判心里高兴、自豪,但更多的是压力与责任。“不打无准备之战,方能立于不败之地。”接到执裁全能项目的`任务,很快定好工作思路:首先,查找相关资料,了解全能项目比赛规则;其次,向有经验的全能裁判请教;第三,与裁判组教师联系、沟通,确定工作岗位;第四,制定工作细则。

 运动会圆满结束,梳理运动会全能项目比赛过程:

 1、准备场地、器材,对裁判员志愿者进行分工。全能项目包括男子大学生十项全能、男子甲组七项全能、女子大学生七项全能和女子甲组五项全能,确定对应项目的管理裁判员和志愿者,其余人员协助。

 2、制定全能项目检录时间、入场时间和到达场地时间表格。依据行走的路线,将所有全能项目和时间收集、汇总于专门的表格中,便于裁判员工作,为运动员提供参考。同时,将重要信息在表格中标注,如比赛开始需要了解“运动员是否兼项”,最后单项之前要“依据成绩分组”等。

 3、在执裁的过程中,及时了解运动员的相关信息,是否有兼项、弃权等,将事件及时处理。

 4、与各有关裁判组联系与协调,协助各单项检录、管理工作,保证比赛有序衔接、顺利进行。

 5、每一单项比赛结束后,及时收取成绩记录表,迅速准确地统计每名运动员的单项成绩得分与累积分,然后将单项成绩得分、累积分填写在张贴于休息室的全能成绩记录表上,告知运动员。

 尽管我是全能裁判中的新人,但在整个执裁过程中有学习的快乐,有工作的顺心,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有一个优秀的团队。同组的陈碧恋、高庆绮、阮秋蓉老师都曾执裁过全能项目,她们经验丰富,工作细致、认真,团队间互相协作,默契无间,能够做到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去。两名志愿者表现优秀,协助裁判员做好运动员的管理和引导工作。为将来的工作做得更好,裁判员在执裁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表格的备注栏,记录下“运动员是否兼项”、“提醒裁判员在倒数第二项比赛后进行成绩分组”以及运动员弃权情况等。

 五天的比赛很快过去,精彩而有高水准的运动赛事无论是给裁判员还是志愿者都留下难忘的印象,彼此间也结下了难忘而深厚的友谊,我们期待接下来的每一个赛事。

;

田径运动会检查长、检查员工作细则(详细)

 隆重、热烈、简朴的XX年xx第xx届运动会田径比赛于10月26日—11月1日在美丽的水仙之乡xx体育中心举行,在廖总的带领下,在全体裁判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省运会田径比赛的执裁任务,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参赛运动员的充分认可。在本次比赛中,我们受大会的指派分别担任技术官员和区域指挥员工作,这是提升自身执裁能力的极好机会,同时能入选本届省运会执裁,我们感到无比光荣与自豪。回顾裁判历程,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长远规划,抓好裁判队伍建设

 我和xx老师都属于我们裁判团队中的老同志,我从省十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开始执裁经历,刘老师更早,从省六届田径比赛开始执裁经历,是我们这个裁判团队经历最早的一位老裁判,可以说是见证了我省田径裁判团队的成长历程。早期的田径裁判队伍是比较松散的,这一点,我们团队的老同志都比较清楚。自从省十二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廖总执掌田径裁判印帅以来,面对当时裁判队伍存在的各种状况进行了大胆改革,长远规划,对我省田径裁判这样一个项目最多、队伍庞大、影响最大的`队伍进行重新铸造,对省田径裁判团队的队员进行考核、考察、培养、使用、选拔、管理等一系列手段入手,使得我们省田径裁判团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渐成长壮大,从第十二届省运会自xx届省运会,田径比赛裁判水平一届比一届好,受到国家田管中心、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和各地市体育部门等上级部门的广泛好评。

 二、严格管理,抓好执裁业务提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彻底改革以往裁判队伍松散现象,廖总要求全体裁判员外塑形象,内强素质。首先从组织纪律性抓起,比如每次比赛的报到时间、学习时间、联调实习时间、入场时间、比赛时间都有精确要求,比赛场上执裁要求裁判员进出场的队形、队列做到站有“站姿”,坐有“坐姿”,走有“走姿”,每个裁判员在场上的执裁姿势及一举手、一投足都要求作到准确、规范、大方。其二,加强裁判员的业务学习。每次大赛都要求主裁判及裁判员提前写好岗位工作细则,对执裁的要求精通、熟练,烂熟于胸,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预防措施。每次赛前培训廖总都亲自讲课,我们从廖总博学、严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和精彩的课例中汲取执裁的先进理念和丰富的执裁经验。记得我们团队裁判员参加理论考试就考了3次。由于廖总把田径裁判工作当做事业来做,在学习实践方面率先垂范,不断进取,还由于他的好示范,带动了我们团队裁判形成了好习惯,老、中、青裁判努力钻研,重视学习,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气氛,使得一批年富力强和年青有为的裁判脱颖而出,成为团队的中坚力量。所以我们这支田径裁判团队,在承担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表现突出。

 三、团结协作,抓好每一个细节

 一个队伍是否有战斗力,很关键一点,就是这支队伍是否团结协作。田径比赛堪称体育竞赛之最,包括跑、跳、投、竞走等,项目多,场地器材设备齐全,现代化、自动化程度高,所需裁判员多,且要求高,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总裁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通力协作,上下一盘棋,才能完成一场大型田径比赛的执裁任务。我们这支团队在廖总的带领下,创设了团结协作、和谐上进的一个群体。廖总知人善任,任人为贤。为准备一场省运会裁判人选,是从四年前就开始准备,通过好中选优。所以我们团队的每一名裁判都为能入选省运会执裁而感到光荣。为了提高执裁质量,廖总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这里我举一个前几天我们参加XX年武夷山国际马拉松比赛的例子:11月28日,大会要求我们担任各分段的主裁判的一行人在外场裁判长和场地器材管理员的带领下,约20多人到现场实地去踩点勘察,熟悉工作岗位,由于我们工作粗糙,不够细致扎实,没有“脚踏实地”,带有“走马观花”的味道,廖总知道后于当晚11点组织全体主裁判以上裁判长开会,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强调“细节决定成败”,要求保质保量作好比赛前各项准备工作。第二天,大家在联调的实习中,进一步认真细致的做好赛前准备的各项工作,在30日的武夷山国际马拉松比赛中,大家齐心协力、团结协作,认真执裁,使比赛获得圆满成功。虽然比赛成功,但这次的赛前工作的插曲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应该说廖总在关键时刻为我们上了一节难以忘怀的课。在思想与业务上是有收获的。使我们深刻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的真谛。

 四、反思总结,不断提高执裁水平

 第xx届省运会田径比赛已经结束,但明年的全国青运会及全国性的田径比赛在等待着我们这支省田径裁判团队,是否适应更高层次大赛的要求,这需要我们团队每一位裁判对省运会要进行反思总结,查找不足,研究对策,改进提升,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裁判员的素质。在思想上、作风上、业务上、效率上不断提升,只有这样才能胜任更高标准的比赛,为福建省田径裁判团队增添光彩。

在田径运动会中,对于分道跑项目的比赛,终点裁判员是如何科学合理的进行分工?如何准确判定名次?

田径运动会检查长细则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聘裁判员,进行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求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一个能战斗的集体。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用。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进行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需要掌握田径竞赛规则。由于基层单位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的性质,因此,竞赛规则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中或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进行说明。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高度项目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全能运动项目,以各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定名次。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此种抽签应在有关裁判长领导和组织下,成绩相等的运动员自己抽签决定。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这些成绩相等运动员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相等时,则并列。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成绩相等的录取办法: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如涉及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的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提升和降低的高度,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一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如涉及其它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的项目较多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二)径赛主要规则

1、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的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犯规2次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全能运动员三次。

2、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3、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得继续比赛。

4、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5、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6、如用3只秒表计成绩,应以2只表所示成绩为准;如各不相同,则以中间成绩为准。2只表,应以成绩较差者为准。

(三)田赛主要规则

1、跳高比赛时,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在规则第12条1(a)、(b)、(c)的全能比赛中,每轮的横杆提升高度均为3厘米。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或(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试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每次升高横杆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测量横杆高度。当横杆放置在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进行审核测量。如果自上一次测量高度后,横杆又被触及,在后继的高度的试跳之前,裁判员必须再次测量横杆高度。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有关裁判员或裁判长应征求该运动员的意见,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移动跳高架或立柱,除非有关裁判长认为该起跳区或落地区已变得不适于比赛。如需移动跳高架或立柱,应在试跳完一轮之后进行。

2、所有田赛远度项目比赛时,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成绩较好的前八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如第八名成绩相等,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或掷3次,如不足八人,则均有6次。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道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判为试跳失败:(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外地面;(b)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c)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d)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e)采用任何空翻姿势。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1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40米,条件许可时,至少应长45米。助跑道宽度最小l.22米,最大l.25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助跑道。助跑道的左右最大倾斜度不超过1:100趴在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为有助于助跑和起跳,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放置l~2个标志物(由组委会批准或提供)。如果不提。供此类标志物,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布,但禁用粉笔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似物质。起跳板是起跳的标志,应理入地下,上沿与助跑道及落地区表面齐平。起跳板靠近落地区的边沿称为起跳线。紧靠起跳线前应放置一块橡皮泥显示板,以便于裁判员进行判断。如不能设置上述装置,应采用下列方法,紧靠起跳线前沿铺设软土或沙子,宽门厘米,与水平面成30度角。起跳板至落地区远端的距离不少应为10米。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的距离为1~3米。

田径各项裁判长职责

终点裁判员需要与计时主任、终点计时主任、风速测量员及检察注任联系,确认准备妥当后,举旗通知发令员。判定较难判之名次或全部名次判定,收集各裁判员之判定单,协助裁判长整理及判定。?

记录工作要抄写应正确,清晰迅速。 分类、分组整理。 终点成绩报告表经裁判长核示后速送有关单位;终点裁判应具备单 、终点名次判定单 、终点名次判定登记表 、终点名次报告表 、长距离项目计圈总表 、长距离项目计圈计时表。

扩展资料: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

1、径赛裁判工作方法,通常情况下径赛项目裁判工作是在竞赛裁判长和径赛主裁判的统一领导下,由检录、发令、终点、计时、检查等裁判员共同协同和密切配合进行的。

2、田赛裁判工作方法包括跳跃项日裁判工作方法和投掷项目裁判工作方法。

求2011田径裁判规则以及裁判法电子版

根据2012年最新的田径规则的第125条“裁判长”,田径裁判长的职责如下:

1、裁判长应保证本规则(和有关技术规程)得到执行,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包括热身场地,检录处和赛后控制中心,直至颁奖仪式)以及本规则(和有关技术规程)未做明文规定的任何问题。

2、涉及纪律问题时,检录裁判长的监督职责应从第一检录处热身场地到比赛场地。在所有其他情况中,相关项目的裁判长应有权对参加该项比赛或在比赛中的运动员进行判罚。裁判长不能代替裁判员和检查员,但是可以根据规则,基于自己的观察采取任何行动和作出决定。

3、裁判长应检查所有有关的比赛成绩,处理任何有争议的问题,与(电子)测量裁判员一起监督创纪录的成绩测量。每项比赛结束后,成绩单应立即由相关裁判长签名后交给竞赛秘书。

4、任何运动员如果在比赛中违反体育道德或者有不正当的行为,裁判长有权予以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给予运动员警告,应向运动员出示黄牌;取消比赛资格,应出示红牌。这两种处分均应填入成绩记录卡。裁判长做出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应并传达告知给竞赛秘书和其它裁判长。

5、只要情况允许,裁判长可以根据任何可获得的证据,重新做出决定(在比赛现场或出现口头抗议时)。通常,这些重新做出的决定应在相关项目的颁奖仪式之前,或者在仲裁组作出有可操作性的决定之前。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

第一节 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

(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

(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戒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次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五)丈量单位:任何田赛项目成绩丈量,应以l厘米为单位,如丈量的距离不足l厘米不计。在跳高、撑竿跳高中,全部丈量应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扦上沿的最低点。

(六)名次判定和成绩相等时的名次判定

1.径赛

(1)同组判定:径赛项目应以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臂、手、腿和脚)的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此判定名次顺序。

(2)不同组判定:径赛项目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在任一赛次中,当手计时决定成绩出现相等时,应根据判读的l/l00秒成绩处理。如果成绩仍然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安排进入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3)决赛判定:决赛中出现第l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重新比赛;如无法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成绩相等时,则名次并列。

2.田赛远度项目

比赛以6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l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包括第l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

田赛远度项目中,如成绩相等,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仍相等,则以第三较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l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的一轮试跳(掷)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3.田赛高度项目

比赛以每名运动员最后试跳成功的高度(包括第l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然后排列名次。

田赛高度项目成绩相等时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l)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2)如成绩仍然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3)如成绩仍然相等并涉及第l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共同失败的高度上或在失败高度中的最低高度上(在免跳情况下),每人再试跳l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杆应升高或降低,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l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涉及其他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例:

运动员 跳跃高度 失败次数 决名次跳 名次

1.70 1.75 1.80 1.84 1.88 1.91 1.91 1.93 1.91

A O XO O XO XO XXX 3 3

B - XO - XO XO XXX 3 3

C - XO XO XO O XXX 3 X O X 2

D - XO XO XO O XXX 3 X O O 1

E O O O O XXO XXX 4 5

F - O XO XO XXO XXX 4 6

4.全能运动比赛

以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高的项目较多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单项得分最高者为优胜。

(七)抗议: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提出抗议,应在大会开始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倘无仲裁委员会,则向总裁判长提出。抗议涉及一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应在该成绩正式宣告后的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抗议。

(八)创记录

1、径赛:同赛次多人创记录均承认。

2、田赛:同轮次多人创记录均承认。

二、径赛主要规则

(一)利益受损:运动员挤、撞、踩鞋或阻挡别人而妨碍该运动员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发生此类情况后,径赛裁判长有权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如发生于预赛,可令受损失的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

(二)串道:径赛裁判长根据裁判员、检查员或其他人员的报告,证实某运动员已跑出自己的分道,则应取消其比赛资格。若运动员在直道上跑出自已的分道或在弯道上跑出自己分道的外侧分道线,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也未阻挡其他运动员,且在自己的分道跑过终点,则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标志物:除分道接力赛跑外,运动员不得在跑道上做对他们有帮助的标记或沿跑道放置标志物。标志物一般为大会提供的胶布。

(四)擅离跑道:在中、长距离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或在公路赛跑时擅自离开比赛路线,不得继续比赛。

(五)起跑犯规: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应给予警告,之后的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应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全能径赛项目起跑时运动员第l次犯规,发令员应予警告;第2次犯规即取消比赛资格。

(六)起跑口令: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起跑时,发令员的口令为“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400米以上的项目,只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

(七)跨栏犯规:

1、运动员在过栏瞬间其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

2、跨越他人的栏架;

3、裁判长认为有意用手或脚推倒栏架;

4、手臂或身体的其它部位越出自己的分道而影响他人;

5、因摔倒而影响他人;

6、弯道上下栏时,起跨腿或摆动腿踩踏左侧分道线。

有上述情况的应取消其比赛资格。除上所述之外,不得因碰倒栏架而取消比赛资格。

(八)接力犯规:

1、运动员未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

2、棒掉落未由掉棒运动员拾起;

3、未在接力区内完成传接棒(接力棒只有传到接棒运动员手中的瞬间才算完成传接;是否在接力区内,仅取决于接力棒的位置。);

4、运动员传棒之后,跑错位置或跑出分道而阻碍他队队员者;

5、4X400米接力中,第2棒运动员未越过抢道线切入里道;

6、4X400米接力中,第3、4棒运动员在接力区擅自改变裁判员已安排好的位置或阻挡其他运动员(按照同队传棒运动员跑玩200米时的先后顺序,由内向外排列各自的接棒顺序,不应改变其在接力区起点处的位置);

7、接棒人得到助力后跑进。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均应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九)竟走:竟走是两脚与地面保持不间断接触地向前跨步走。每步中,在后脚离地之前,前脚必须与地面保持接触。支撑腿在垂直部位时至少有一瞬间必须是伸直的(即膝部不得弯屈)。

(十)计时:计时应从看到发令枪发出的烟或闪光开始,到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位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1、手计时成绩的计量单位为:凡在跑道上举行的各项径赛成绩,都要进位换算成l/l0秒,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各项径赛成绩应换算成整秒。如用3只表计取成绩,3只表中两只表所计成绩相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成绩为准,如三只表所计时问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成绩为准,如用两只表计取的成绩不相等时,应以较差的成绩为准。

2、当采用电动计时时,10000米及10000米以下的各项比赛,应以终点摄影照片上判读到1/100秒,记录成绩的单位为1/100秒。在跑道上举行的10000米以上各项径赛,当判读的1/100秒时间不为零时,均应进位到较差的1/10秒,并以1/10秒为单位记录成绩。如20000米的时间为59:26.32应记录为59:26.4。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所有径赛项目,其时间应判读到1/100秒,当判读时间的末尾2位数不为零时,应进位成较差的整秒。如马拉松的时间为2:09:44.32,应记为2:09:45。

三、田赛主要规则

(一)时限:裁判员通知运动员一切准备就绪,试跳(掷)开始,该次试跳(掷)的时限,应从这一瞬间算起。一般不应超过下列时限:

单项和全能项目时限(单位:分钟)

仍在参赛的运动员人数 单项 全能

跳高 撑杆跳高 其它项目 跳高 撑杆跳高 其它项目

3人以上 1 1 1 1 1 1

2-3人 1.5 2 1 1.5 2 1

1人 3 5 2* 3*

连续试跳(掷) 2 3 2 2 3 2

*此处给予的试跳时间,只有当只剩一名运动员,而且之前的一次的试跳也是该运动员时才适用。

应设置向运动员显示剩余时间的时钟。此外,一名裁判员在时限尚余15秒钟的时间内应持续举起黄旗或以其它方式示意。

(二)无故延误:得到本人试跳(掷)的通知后,无故延误该项规定的时限,以失败论处。如果再次无故延误,即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但在此以前的所有成绩仍为有效。

(三)提升计划:高度项目比赛中每轮横杆提升的幅度不得少于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当比赛中只剩下l名运动员,并且他己获得该项比赛冠军时,应征求该运动员意见,然后确定横杆提升的幅度。

(四)有关跳高的一些规定:

1、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2、运动员可以在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一高度上开始起跳,也可在以后任一高度上决定是否免跳。

3、犯规情况:

(1)双脚起跳;

(2)试跳后由于运动员在试跳时的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

(3)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任何部分触及立拄之间、横杆延长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者。运动员在试跳中,倘一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

(4)超时限者。

(五)田赛远度项目试跳(掷)次数及顺序: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每人可试跳(掷)3次,有效试跳(掷)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掷)3次。倘第8名出现成绩相等,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掷)3次。如果只有8人或不足8人参赛,则每人均可试(掷)6次。后3轮和最后1轮比赛前均需根据前面的成绩优劣进行倒排序。

(六)在跳远比赛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

l、在未做起跳的助跑或在跳跃动作中,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起跳线以前的地面;

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

3、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外地面,而区外触点较区内最近触点离起跳线近者;

4、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

5、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

6、有空翻动作;

7、超时限。

注:下列情况不为犯规:

1、运动员在任意位置跑出助跑道白色标志线不算犯规;

2、如果运动员的脚或鞋的一部分触及起跳板两端以外起跳线后面的地面,不算犯规;

3、如果运动员在落地过程中其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了落地区以外的地面,不算犯规,除非第一触地点同本款(3)的情况;

4、如果运动员以正确方式离开落地区后,再向后穿过落地区,不算犯规。

(七)三级跳远的有关规则:三跳顺序是单足跳、跨步跳和跳跃。单足跳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运动员在跳跃中以摆动腿触地不作为试跳失败。其余规则同跳远。

(八)投掷项目犯规情况:

1、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助跑道或投掷圈内进行试掷;

2、运动员进入圈内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投掷;

3、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上缘(包括推铅球的抵趾板上缘);

4、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器械掷出(如铅球投掷时不得置于肩轴线后方);

5、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

6、离开投掷圈时,最先接触到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

7、投掷器械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34.92)。

(九)投掷项目中应该阻止的一些情况:

1、用胶布或绷带缠住手指;

2、使用手套;

3、在圈内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

(十)远度项目的丈量: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进行丈量,从器械着地的最近点与圆心之间的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标枪的丈量应从枪尖最先落地点至投掷弧所对圆心的连线量至投掷弧内沿。

(十一)有关标枪项目的一些规定:

1、投掷标枪时手应握在把手处,从肩部或投掷臂上方投出,不得抛甩;

2、在标枪出手以前,身体不得完全转向背对投掷弧;

3、只有标枪的尖先于枪的其他部位触地,试掷方为有效;

4、运动员开始试掷以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弧、助跑道边界线、助跑道以外的地面;

文章标签: # 运动员 # 比赛 # 成绩